調劑工作是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重要環節,是滿足考生多元志愿選擇,保障考生權益的重要渠道。根據教育部、北京市教委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中國農業科學院(以下簡稱“農科院”)和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簡稱“水科院”)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工作原則
堅持“服務考生,擇優選拔”的原則,調劑考生的復試形式、內容、程序、錄取標準與第一志愿考生相同。
二、調劑基本條件
(一)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二)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一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三)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專業代碼前2位須相同,可授不同學科門類學位的專業可跨門類在對應專業所屬一級學科范圍內進行調劑);
(四)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考生初試統考科目涵蓋調入專業所有統考科目的,視為相同)。在全國統一命題科目中,英語一、英語二可視為相同,數學一、數學二、數學三、數學(農)和經濟類綜合能力可視為相同,數學(農)和化學(農)可視為相同。
三、調劑基本程序
(一)填寫志愿:教育部“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以下簡稱“調劑系統”)正式開通后,考生可登陸調劑系統查看水科院公布的各專業生源缺額情況,并及時填報相關志愿信息,接收復試通知。
(二)考生篩選:水科院將依據“擇優錄取”原則,向符合復試要求的調劑考生發送復試通知,考生應于收到復試通知后的規定時間內進行確認,否則視為放棄。
(三)接受復試:初選合格的考生,需在復試開始前登陸調劑系統接收并確認水科院的復試通知,考生接受復試通知后必須按時參加復試。
(四)確認擬錄取:復試結束后,擬錄取的考生須及時登陸調劑系統接收并確認待錄取通知。
四、調劑專業
(一)合作培養考生目前缺額專業有水產學學術學位(下設有水產養殖、漁業資源養護與利用2個專業方向)和漁業發展專業學位(下設有水產養殖、漁業資源養護與利用2個專業方向)。
(二)我院暫時不接受非全日制考生調劑。
(三)調劑咨詢電話:趙老師,010-68673926。
五、其他事項
(一)為方便考生調劑,水科院將及時告知調劑考生復試結果。
(二)我院調劑系統開放時間在教育部調劑服務系統開通之后確定,請考生及時關注我院通知。相關專業開通調劑時間一般不小于12小時,調劑系統考生調劑志愿鎖定時間為24小時。鎖定時間到達后,如未接收到明確受理意見,鎖定解除,考生可繼續填報其他志愿。
(三)對申請同一招生單位同一專業且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應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不以考生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業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
(四)本辦法由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負責解釋。如本辦法內容與教育部、北京市招考委、北京教育考試院、農科院研究生院的政策相沖突,以上級最新文件要求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