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在2011年3月30日在所網上發出的邀標公告中提出的邀標相關要求則按2011年3月25日發出的《科技樓門前地面設施修復工程邀標通知》執行,由于原邀標通知要求“為保證建設工程項目在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低價中標方式選擇中標單位,”現經所基建管理小組研究確定:采用符合資格入圍、符合招標要求并達到三家以上的投標單位中,以各參投單位投標價合計總價除以合格的投標單位數,求出總價的中準值;中準值+2和-3范圍內,取中準值以下并最接近中準值的投標單位為第一候選中標單位,第一中標候選單位以下的下一家投標單位為第二中標候選單位。
特此更正。
條件處
二O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